政房征决〔2016〕第1号
为加快推进苏里格街西,西鄂尔多斯路南棚户区改造,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第590号令)和《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有关规定,依法征收该范围内房屋,具体决定征收事项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育英旧城区改造工程。
二、征收范围:都斯图路南、乌仁都西街西、西鄂尔多斯路北、阿尔巴斯街东范围内的住户。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共420户,涉及征收房屋占地面积约117600平方米。
三、征收部门:鄂托克旗人民政府。
四、实施单位:旗房屋征收管理局。
五、签约期限: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2月31日。
六、补偿安置方案:补偿安置标准执行《乌兰镇2016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》。该方案已在365bet开户地址(http://www.rxdzs.com/)上公布。
七、行政诉讼权利: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,可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在3个月内向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鄂托克旗人民政府
2016年10月15日